筆者近日從煙臺市衛生監督所獲悉,公共場所經營單位未按照規定對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進行維護清洗,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未經衛生檢測或者評價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
衛生監督機構將依據5月1日起實施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的相關規定,z*高給予3萬元的行政處罰。
據介紹,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長時間運行而又不進行清洗消毒,極易引發呼吸系統疾病。集中空調風管內的積塵吸入人體,會引起肺組織細胞損傷,還能作為生物病原體和化學毒素的載體,在空氣中傳播,導致人群感染患上軍團菌病、過敏癥、哮喘、過敏性肺炎綜合征等疾病。
此次對集中空調的衛生監督管理范圍包括全市所有公共場所經營單位,為確保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符合衛生標準,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初次啟用或者停用一定時間后再次使用的,應當對冷卻塔進行全面清洗消毒;系統運行期間,應當對開放式冷卻塔的冷卻水進行持續消毒。
未按照辦法規定對系統相關設備設施進行檢測、維護清洗的,衛生行政部門有權依法對其處以z*高3萬元的罰款。造成設備設施衛生狀況不符合標準,且拒不改正的,則可處z*高5萬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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